| 学院工会工作职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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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基层工会工作暂行条例》等相关要求,在北京联合大学工会和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围绕学院中心工作,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会活动。 一、协助学院党委积极推进学院民主政治建设,坚持教代会制度,组织和动员教职工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履行教代会的各项职能,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认真履行闭会期间双代会工作机构的职责,落实双代会的各项决议。 二、协助行政围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等中心工作,服务教职工队伍建设,推进师德建设,开展以三全育人为核心的宣传教育、立德树人,评推师德先进和表彰活动,协助校工会做好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的相关组织工作,不断提高教职工综合素质。 三、落实教职工健康幸福工程,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开展多种形式、不同内容、不同层面、不同群体的教职工喜闻乐见的寓教于乐活动,丰富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营造积极向上,健康和谐的校园氛围。 四、发挥工会的桥梁和纽带的作用,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利益。关心教职工的需求,反映教职工的意愿。协助校工会做好困难教职工的摸底调查,做好爱心互助基金帮扶慰问等工作;做好教职工的福利工作。 五、根据女教职工的特点,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和合法权益,开展适合女教职工特点的教育、文化、娱乐活动,发挥女教职工在学院改革、建设中的半边天作用。 六、加强工会自身建设,以建设教职工之家为载体,积极推进工会工作的深入开展;合理设置组织机构,使其最大限度的发挥作用;坚持依法按期换届,履行民主选举程序,维护会员民主权利。 七、依法收好会员会费,合理用好工会经费。 八、完成校工会和学院党政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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