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
京联文理〔2011〕60号
关于印发《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关于举办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为加强学院安全管理,杜绝因举办大型活动所引发的各种不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经2011年第21次党委会讨论通过,制定《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关于举办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规定》,现正式下发,请遵照执行。
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大型活动安全管理规定通知
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保卫处2011年9月23日印发
(共印3份)
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举办大型活动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学院安全管理,杜绝因举办大型活动所引发的各种不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的大型活动指学院各部门组织校内500人、校外100人以上,在院内举办的各类文艺、体育、讲座等项活动。
二、各部门承办大型活动,要贯彻 “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要有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保证活动的安全。
三、承办大型活动的部门须事先向学院保卫处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举办活动的内容和目的。
四、承办校外人员参加的大型活动须遵守如下规定:
(一)申请部门须填写《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举办大型活动审批表》。明确主办部门、负责人、活动名称、活动地点、时间、内容、参加人数、安全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安全预案等。
(二)获得批准举行大型活动的部门,需将审批表交保卫处备案并同时递交审批表所规定的相关协议。
五、主办部门负责人必须遵守我院有关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活动顺利安全。教室、报告厅内禁止吸烟及使用明火。
六、主办部门须组织好活动人员,并安排足够力量维护好现场秩序,对参加活动的人员进行宣传教育,说明注意事项,保证人行通道出入口的畅通,避免发生拥挤造成人员伤亡事故。一旦现场发生治安、火灾事件,要及时向院领导和保卫部门报告,保护人员财产安全,妥善处理,及时报警,减少损失。
七、凡未经审批或因安全措施不落实所造成的火灾、治安事件,一切后果由主办部门负责,同时追究管理人员责任。
八、参加活动人员必须做到 :
(一)讲文明礼貌,遵守公共秩序和道德,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协助保卫处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同时按照我处要求停放自行车和机动车。
(二)入场时要主动出示票证,严禁打架斗殴和辱骂,禁止故意拥挤、起哄、吹口哨、吵闹等扰乱秩序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直至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及各种管制刀具入场。
(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在执行中的有关问题由保卫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