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部门、项目申请人: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的《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公告”)、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发布的《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2,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1.请认真阅读《申报公告》、《通知》和注意事项(附件3),组织做好本部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使全体申报人员切实了解并掌握申报具体要求。
2.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根据上级单位要求,我校总体申报数额为77项,我院需控制本年度申报数量不超过上一年(26项),尽量减少同类选题的重复申报。
3.我院将严格按照申报限定的要求对申请者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研究能力和必备条件等进行审查,重点审核其年龄、职称、在研项目、前期成果等基本信息。
4.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所有学科均实行网络申报。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3份,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活页》不需提交纸质版。
5.学院申报受理时间及报送材料要求
(1)4月21日14:00前,申请人提交《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学院科研办邮箱;学院学术委员会将对此时间节点前提交的申报文本进行排序,满额或超额26项将不再接收迟交的申请书;不满额,在此时间节点后提交的不再参加评议排序,以发送到科研办邮箱的完整规范文本提交时间为序补足限项26项总数。
(2)学院于4月24日14:00之前将排序前26的申请书提交校科技处,校科技处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3)5月3日前,校评审通过的项目申请人完成终版系统申报。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www.nopss.gov.cn/)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4)5月4日10:00前,申请人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3份至学院科研办(办公楼205)。
请申请人务必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安排进行系统申报及材料提交,逾期将无法受理。
6.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杨敏 62004608
谭融 62004519
学院科研办邮箱:kyc@buu.edu.cn
应用文理学院科研办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