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07日浏览次数:字体:【

各部门、项目申请人: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的《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公告》(以下简称《申报公告》)、北京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发布的《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和学院工作安排,现对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1.请申请人认真阅读《申报公告》和《通知》,了解掌握申报具体要求。

2.项目报送材料要求:

(1)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①申请书6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②申报成果6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③成果查重报告1份;④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修改说明1份(本材料仅限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⑤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

(2)申报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①申请书6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②申报成果6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③成果查重报告1份;④论文等级证明材料1份;⑤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和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各1份。

(3)填写《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3),确保与申请书信息保持一致。

3.申请人需按照《项目申请书》和《申报公告》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已申报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的,如获立项将不再立为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凡在申请时弄虚作假的,申报成果存在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凡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将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4.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将以学院为单位汇总上报校科技处。申请人请于2023年7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院科研办邮箱kyc@buu.edu.cn,纸质材料报送至学院科研办(办205),纸质材料集中受理时间:2023年7月10日8:30-11:30,逾期不予以受理。申请人在报送前请认真检查申报材料,确保符合规范。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址:办205

联系人:杨敏

办公电话:62004608

邮箱:kyc@buu.edu.cn

应用文理学院科研办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