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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尤陈俊教授应邀来我系做专题讲座

发布日期:2023-10-25 访问次数: 字号:[ ] 信息来源:法律系

2023年10月19日(周四)下午,法律系、首都法治研究中心组织的45周年校庆活动暨文理学术沙龙系列之“法学论文写作过程中的延伸共情”学术讲座如期举行。本次讲座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家》副主编尤陈俊教授主讲,法律系刘婧娟教授主持,法律系主任李倩茹、副主任吴梅、郭娅丽、郑晶、李玉红、李晓丽、王石磊、寇颖娇、朱科蓉、毛晨宇等多名老师和以法律系为主的研究生、本科生参加。

 

讲座开始后,主持人刘婧娟教授简要介绍了本次讲座活动的主讲人以及讲座选题背景,并邀请法律系主任李倩茹老师为本次活动致欢迎辞。 

尤陈俊教授通过《论语》中的“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引出今天讲座的背景,即文章写给别人看的,在学术领域存在一个潜在的“买方市场”和“卖方市场”,要想“论文产品”能够畅销,则在论文写作过程中应当对“买方市场”有所了解。论文写作发表流程一般包括构思和准备资料、论文写作、投稿、被评审、被选用刊发、学界反响。目前已有的论文写作书籍和讲座主要把目光聚焦于“论文写作(草稿、初稿、定稿)”阶段,忽视前期准备和后期投、审稿过程,而这些环节中也是决定论文能否最终发表的关键问题。

 

接下来,尤陈俊教授凭借其作为期刊编辑的多年经验,为大家详细介绍了一篇论文在投稿之后可能经历的流程,重点介绍了“编辑如何初审”、“什么文章会被送外审”、“外审专家如何审稿”、“主编如何选稿”、“读者可能有哪些反应”等问题。论文写作者若是了解期刊审稿时的种种考量,便可以在写作中付出针对性的努力,避免踏入易被退稿的雷区。
在“构思和准备材料”阶段,尤陈俊教授认为提出问题往往比解决问题更重要,论文写作应当注意培养“问题意识”和“论题意识”。他强调写作论文时应区分“问题”与“论题”,选定了具体的研究对象并不等于就有了“论题意识”,教科书所体现的“体系意识”亦不等于“论题意识”,写作时应避免“有论域无论题”。从“问题意识”到“论题意识”的表述改变,并非只是语词的变化,而是可以提醒人们写作论文时,避免将研究对象的重要性作为自己论文的价值,而是要将主要精力聚焦到思考如何提炼和论证新“论题”上来,进而促进学术对话,推动和形成累积型的学术创新和发展。
接着,尤陈俊教授对“论文写作(草稿、初稿、定稿)”阶段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进行了简要介绍,主要包括“一个‘好’题目的衡量标准”、“如何写摘要”、“引言(导论)为何重要”、“什么是好的结语”等问题。在这部分的介绍中,尤陈俊老师借助正反举例来帮助大家理解题目、摘要、引言(导论)、结语应当包含哪些内容,以及好坏的衡量标准,希望大家在写作实践中积极向高水平的范例靠拢。

  

最后,主持人刘婧娟教授对尤陈俊教授带来的精彩讲座表示感谢,在场师生也纷纷表示尤陈俊教授在本次讲座中探讨的“论文审稿流程”、“写作者角色转换意识”、“写作前期资料准备”等内容为大家在法学论文写作方面带来了很大的启发。法律系副主任吴梅老师对此次讲座作了简要总结和心得体会分享,本次法律学知讲堂活动在热烈的氛围中圆满结束。


来源:BUU法学

供稿人:蹇瑞洁

配图:法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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