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隆亨教授: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力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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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隆亨,男,汉族,湖南人,1936年8月出生,195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8年9月参加工作。北京联合大学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曾被评为北京市先进工作者、北京市有突出贡献专家。 走进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法律系一间明亮的办公室,正在伏案工作的刘隆亨热情起身迎接我们。老人年过八旬,仍在学科发展前沿辛勤耕耘。 永生难忘党组织的培养 1936年8月,刘隆亨出生在湖南省祁阳县睦关头乡凹头坪村的一个农民家庭。小时候家境贫寒,为了供刘隆亨上学,父亲挑着稻谷到集市上卖钱,给他交学费。 1978年,刘隆亨怀着学术报国的满腔热忱回到北大法律系,开启了自己的学术人生。他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了,我的当务之急就是要开展经济法研究。”他如饥似渴地搜集整理资料,废寝忘食地研究探索。1981年,刘隆亨出版了我国第一本经济法著作《经济法简论》,后经多次修订再版,更名为《经济法概论》,现已出到第七版。2001年,这本书荣获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高等教育)一等奖;2013年,被北京市教委评为经典教材。此后,刘隆亨先后编写出版10种经济法系列著作和教材,成为高校经济法专业教学必备书。 1996 年,刘隆亨为学生授课 1980年,刘隆亨在学校开设金融法和财税法专题课程,开始涉外税收与国际税法的研究。作为我国税法学的开拓者,刘隆亨参与组织全国首届“以法治税研讨班”,并主编《以法治税简论》,填补了国内税法研究的空白。作为我国银行金融法领域重要理论的创新者和贡献者,刘隆亨在《银行金融法学》一书中率先阐释了金融法治建设的中国理念和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一位负责同志称赞刘隆亨:“为经济法学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为经济法学的开拓与推行奉献智慧和精力,形成广泛的影响。” 中国法治建设进程的亲历者 “作为中国法治建设进程的亲历者,也是进入全面依法治国伟大时代的参与者,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力量是我一生的最大目标。”刘隆亨说,“我在教学和研究中特别重视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不仅要将研究成果向教学和社会服务转化,更要向领导决策层和立法实践转化。” 2007 年 9 月,刘隆亨(右一)出席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 从1995年起,刘隆亨先后承担了中共中央党校、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经济法、财税法、银行金融法方面的教学和指导学生工作。他讲课条理清晰、深入浅出、充满激情。每到激动之处,他就站起来,边做手势边讲解,学生们都喜欢上他的课。刘隆亨说,一个学科的发展必须要有人才。在长期教学和科研中,他培养了大批出类拔萃的法律、法学专门人才。 在学术天地深耕不辍 刘隆亨编写出版的多部教材和著作 2007年,71岁的刘隆亨退休了。然而,他丝毫没有英雄暮气,而是常用毛主席的“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的诗句激励自己。他说:“党员就应该与时俱进、退休不退岗。人生要有价值,这才不白来世上一遭。”刘隆亨把这句话挂在嘴边,也常用它鼓励青年教师和学生。 尽管年事已高,刘隆亨依然工作热情不减。他坚持学术研究,每天都在积极思考、奋笔疾书,在一方学术天地中深耕不辍。他说:“我要用毕生所学、所悟、所修,投身于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说到这里,他起身从书柜里取出一张报纸递给我们。原来这是他在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闭幕后撰写的研究文章。文中,他根据五中全会精神提出了“加快形成具有全局性、高水平的经济立法项目和提高经济法学理论水平、建设比较统一成熟的经济法学科体系”的建议。他还对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双循环”理论深度解读,在《财会信报》等专业刊物上发表多篇文章,共计3万多字。 执笔:石小川 班松梅 | |||